少儿视力矫正中对于视力与屈光矫正有哪些不足

发布日期: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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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光及眼科工作者一切活动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视力、恢复视力及保护视力。除了由于疾病引起的视力障碍可通过治疗使之恢复外,所有增进视力的办法主要是物理性光学矫正及心理性主觉测定的,少儿视力矫正中对于视力与屈光矫正有哪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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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治工作混淆

由于视力已常规作为诊断屈光不正性质与程度的指标及判断屈光不正矫正效果的主要依据,故正确认识视力、了解视力与屈光关系,是科学、合理验光配镜的基础。长期实践表明,在视力与屈光关系问题上的错误认识与盲目导向是造成目前屈光不正防治工作混乱局面的关键,也是影响视光配镜事业顺利发展的原因之一。所以要深度进行眼位、眼前节、晶状体及眼后节检查,由眼科医师进行。首先询问病史,用手电检查看近、看远时的眼位以及眼球运动情况。

2、对矫正力度把握不到位

视力系指人识别物体形状和位置,或分辨二维物体之间较小距离物体细节的能力。在临床上是用视力表来检查、确定其视力值。屈光度是指人眼的不同屈光状态中的度数,在临床上是要通过眼的屈光检查来确定。人眼屈光是一个发育过程,从人眼屈光发展规律来看,总是从生理屈光开始。而生理屈光在早年即为远视,只是随年龄增长,生理性远视逐渐降低,并过渡到屈光度为零或接近零或随着生长发育的进程,屈光随即向近视发展。在动态变化过程中,屈光状态达到或中止于标准正视点者为数极少。正视、近视、远视、散光与正视眼、近视眼、远视眼、散光眼不同,前者为视力概念,表示不同的视力状态后者为屈光概念,指静态屈光的不同状态。视力正常称为正视,但不等于屈光正常,其屈光状态可为近视眼、远视眼及正视眼。

少儿视力矫正中屈光主要分三种类别,实际上是不对称分类方法,汪芳润建议在临床或科研工作按屈光度的值进行分组更合适,一般来说,裸眼视力越低,屈光度数值越大,睫状肌麻痹验光和主观验光结束后,在直接眼底镜下,检查玻璃体、视神经乳头、视网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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